第(3/3)页 “这东西超有营养的,高蛋白。一看你就不会保养。” 女人边说边往往嘴里塞那些黑东西。 尽管不想打搅她,庄梦蝶还是鼓起勇气问道,“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 “青影医院的地下室啊,你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吗?哦,也难怪,他们把你送进来的时候,你是昏迷状态。” “我在这里睡了多久了?” “很久了,至少两天。我也记不清了,就记得她们来送过两次饭。她们每天送一次饭,送了两次,应该是两天。” 女人说起话来简直像在说绕口令,听得人浑身不舒服。 原来自己待在这种脏臭的环境中,已经两天了,两天以来,自己一直就这样躺在硬板床上吗?然后跟自己同居一室的女疯子,就坐在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地方抓地上的黑虫子吃。妈呀,越想越瘆得慌。 “说真的,你究竟犯了什么错误,会被他们关在这里。你看上去应该是个正常人啊,怎么会被他们关在这里呢?” 庄梦蝶感觉自己一下子遇到了知音,哇地一下哭了出来。 “我被他们诬陷杀人,其实我根本就杀人,我是被他们冤枉的。他们简直太乱来了,明明知道我不是凶手,还抓我顶缸。” 女人突然停止咀嚼,扭脸看着她,不过,屋里的光线实在太暗了,而且她是背光坐在地上,所以她的脸在庄梦蝶看来,依旧是暧昧不明的一团。她能感受到女人目光中有一种很热烈的东西。 “看来你跟我一样,我也是被他们的诬陷的,我只不过砍掉了我丈夫的脑袋,其实他根本没死,他还活着,每天陪着我待在家里,然后,很多蛆从他的脖子里眼眶里冒出来,好玩极了,那些蛆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,尽管只吃过一次,可是那滋味我永生难忘,如果有机会,我很愿意再次品尝。从那以后,我就爱上了各种各样的虫子,凡事能抓住的,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吞下肚子。活了一把年纪才发现,昆虫才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。因为我太爱吃虫子了,狱警们决定把我送到医院治疗,他们说这是病,得治。我倒觉得这样蛮好的。” 听了那女人的叙述,庄梦蝶吓得浑身发抖,心说这帮家伙太不是人了,居然把她跟一个杀夫的女疯子关在一起。 如果自己能出去,绝对饶不了李明和赵亮那两个混蛋。 坐在地上的女疯子越吃越美,她抓起一只黑虫子给庄梦蝶看,“看,这虫子外面有一个硬壳,里面全是肉,就跟瓜子一样,吃起来,味道好极了。其实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。我给它取名叫瓜子。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