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二章 想肉-《以罪为名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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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慕森仔细的听着,发现所有的推测时间都缩短了,年龄的范围也大大缩小了。这样一来,排查尸源会更简单。

    接着,莫子棽拿出了几张照片发给了在座警员,然后指着他手里的一张照片说道:“这个肝脏少了一小块儿,而且盒子里还有一丁点儿的碎屑。我和慕森在刚打开盒子的时候,由于在大庭广众之下,没有来得及看清楚。那个碎屑,也是肝脏的一部分。我们很疑惑,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?直到今天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鉴定,我可以肯定,整体肝脏上的缺失部位,是被某种东西切下来的。这种工具类似刀具,但是又没有那么锋利,就像……西餐使用的餐刀。”

    说完,莫子棽看了慕森一眼。然后他继续说道:“关键在于那块儿被切下来的肝脏,法医们在那上面发现了一些齿痕,我们再三鉴定,反复检验,最终确定是人齿。”

    “什、什么意思?!”吴队长失控一般的站起了身,大声的问着。

    莫子棽很冷静的回道:“就是这个意思,肝脏是人的,上面的齿痕也是人的,这说明在某个地方,也许就在这座城市里,有人在食想肉。”

    “想肉……?”吴队长吃惊的看着莫子棽,警员们也开始交头接耳的议论着,他们似乎不是很理解莫子棽所说的想肉究竟是什么肉。虽然,事实已经让他们的心底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慕森这时坐在下面悠悠的开口了:“人肉又称想肉,指的是肉味鲜美,使人回味无穷的意思。人肉还有另外一个称呼,叫做两脚羊。中国作为最后、也是唯一一个还存在的文明古国,五千年的历史中从来就不缺少食人的记载。不同年龄性别的人肉,也有特殊的名字。

    比如中老年男子的肉,叫做饶把火。是说这种肉,老而柴,加把火都不一定炖得烂。年轻女子的肉,叫做不羡羊,指其味道鲜嫩肥美,胜过羊肉。还有小孩子的肉,叫做和骨烂,是说只要一把火,连肉带骨就全炖烂了,强调其肉嫩的特点。

    五胡十六国时期,当时入主北方的胡人中,羯、白匈奴、丁零、铁弗、卢水胡、鲜卑、等九大石胡部落主体,都还有着原始的残暴的食人兽性。他们以女人为食,对人吃人的事情不但能接受,还有着特殊的癖好。

    打仗向来讲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,但是在那五华乱华的年代,胡人们都是不带粮草的,专以汉人为食,以至于汉族几乎到了灭族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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