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 世外桃源-《我能打印传送门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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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越往南走,天气越是严寒,人烟逐渐稀少,偶尔路过村镇,居民却越发悍勇,人人都习练内功,以抵御严寒。
    在这种地方,衣物的多少,显示其修为深浅。
    武艺高深的,更耐严寒,穿的少些;武功低微的,诸如儿童,已经个个穿上棉服。
    柯明德一身单衣,来到一家村镇,如鹤立鸡群,众人皆不敢犯。
    这座小镇,毗邻五雷山,五雷派弟子常在这里购买粮食、衣物等物品。
    这家小镇,税负皆交由五雷派,五雷派是名门正道,爱惜羽毛,轻摇薄赋,镇上居民生活的十分富足,安居乐业。
    柯明德寻了一家酒肆,小二温好焦麦酒,给他端上。
    焦麦是这种地方的主粮,极耐寒,生长周期短,一年能长两季,因颜色焦黑,故而得名。
    “此地到五雷派还有多远?”
    “南面三里就是五雷山,有个琉璃瓦牌坊,就是山门,沿着山道走,翻过两座山,有一座山谷,四季如春。”
    “五雷派便在山谷中,只是有人把守,常人难以进入。”
    打听完路线,柯明德吃了一碗焦麦饭,品尝一些特色食物,扫描一些种子,充实资料库。最后将长毛矮马寄存到酒肆,徒步进山。
    山中寒冷,从半山腰开始,就是一片皑皑白雪,许多松鼠在山道上跑来跑去,寻找食物,不时有狼吟声传来,让人毛骨悚然。
    山道被人修缮过,一些地方存在石阶,但仍有许多难坎,甚至有三、四米高的断崖、宽涧,十分难走,非常人能够通行。
    这些山高耸入云,三分之二都被冰雪覆盖,十分苦寒。
    “难怪五雷派能够成为名宗大派,生活在这种艰苦的地方,经受种种磨砺,真是了不起!”
    柯明德感慨,托儿在他前面蹦蹦跳跳,圆滚滚的身体,却极为灵活。
    染成黑色的熊猫,在冰雪中奔跑,时不时爬上树梢,扒出一窝松子。
    “嗷呜~”
    树梢被它压断,托儿咕噜摔下,发出一声惨叫。
    柯明德失笑,一点也不关心,摇摇头,也不管它,自顾自前行。
    小熊猫诞生于神力之中,天生不凡,除了掌握一个小空间,没什么特别之处,唯有一身皮肉,皮糙肉厚,防御力接近龙皮。
    托儿似是受了多大委屈,哼哼唧唧,满怀哀怨。
    “我收回刚才的话……”
    柯明德忽然停下,一脸震惊。
    这座山后面,是一个巨大的山谷,鲜花绽放,蜂蝶飞舞,温暖如春。
    “……五雷派定居于此,是来享受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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